姜凌搖頭,這些裘叔會準(zhǔn)備好,妹妹不要告訴別人,姜慕燕也不行。哥哥的身世府中人都不知道,當(dāng)然不能說,姜留應(yīng)下。待十六這日,姜留學(xué)完琴,便被哥哥以帶她去買筆墨為由帶走了。上了馬車,姜留問,哥-哥-后-晌-不-用-回-書-院?這是楚家韻兒繼
《奮斗在八零年代
》《醒后我成了女同桌爸爸
》后,創(chuàng)作的第三部長篇小說《都市:開局繼母逼我捐骨髓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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