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贅這件事,幫姜凌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。如果祖母實在不同意妹妹招贅夫婿,等他長大能開府了,他就帶著妹搬出姜家,然后給妹妹招個夫婿住在他的府中。這樣其實更好,姜凌嘴角翹起,那會兒姜慕燕已經(jīng)嫁人了,妹妹是不會反對的,只要說服父親就好。父親這邊,其實很好辦……這是申宮若愚繼
《總有系統(tǒng)不想放過我
》《快穿之炮灰不能死
》后,創(chuàng)作的第三部長篇小說《我的老婆不可名狀
》。
最新章節(jié)推薦地址:http://www.upperreaches.com.cn/detail/0e9nznyu.asp